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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儒沛:“八原則”保護捐贈人和受益人合法權益

放大字體】【縮小字體】 2008年06月02日

  “自願捐贈,不得攤派,尊重意願,專款專用,統一規劃,突出重點,公開透明,加強監督”。這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抗震救災捐贈人、受贈人和災區受益人合法權益所作出的承諾。

  六月二日下午,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馬儒沛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佈會上,對世人再次強調上述原則。他保證:“捐贈款物要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國僑辦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災後重建的規劃,並充分尊重和認真履行捐贈人的捐贈意願,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撥付災區和受災群眾。

  截止到六月一日十七時,全球華僑華人通過“僑愛工程”、駐外機構、中國紅十字會、慈善總會,以及涉僑部門等各種途徑,為中國抗震救災捐款捐物十一點三三億元人民幣。

  馬儒沛稱,國僑辦計劃在三至五年內,按照“兩個百所”的目標,由華僑捐贈資助一百所僑愛學校和一百所僑愛衛生院的建設。目前,已先期啟動三十所僑愛小學,三十所僑愛衛生院的籌建工作。與此同時,近期還將重點抓好綿竹城北中學、彭州通濟中學兩所中學的援建工作,通過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啟動四所活動板房臨時過渡學校的援建工作。

  國僑辦國內司司長程鐵生在新聞發佈會上補充說,華僑捐贈是僑務部門一項長期的工作。在各級僑務部門的實踐過程中,華僑捐贈工作形成了“協調、監督、激勵、反饋”四個機制。通過對項目的監管,一方面真正保護華僑的捐贈合法權益;另一個方面也在海外產生了非常好的影響,得到了廣大海外僑胞、港澳同胞的高度讚譽。

  程鐵生說,對這次抗震救災中對華僑捐助的款物,一定要做到專立賬戶、專人負責、賬目清楚。(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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